我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评估验收

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省生态环境厅三级调研员刘哲带领省环委会办公室验收组来我县,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县领导田洪光、卢峰、阮利红分别陪同。

验收组先后来到西汤河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方家咀乡千斤坪村、杨柳湾镇茶叶谷、红山镇乌云山村、孔家坊乡神峰山庄等地,详细查看了我县城区乡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整治与绿色发展示范、饮用水源地保护、特色环保产业等情况。

在评估验收反馈会上,县长田洪光向验收组汇报了我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立足自身自然资源禀赋,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旗,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变经济后发为绿色先发,变生态优势为生态产业,向绿色要效益,向产业要发展。

2013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立足生态优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工作要求,作出了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决定,编制了《英山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0)》,并于2014年获得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

经过近几年的创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顺利。通过持续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创",到2018年底,我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1个(含2个林场)、省级生态村63个,市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生态村123个。2019年,我县组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17个。40项创建工作指标已达到《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英山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报告》。

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对比《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认为我县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到考核指标要求,通过验收。验收组希望我县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机制,加强创建资料管理,为最终验收夯实基础。

田洪光作表态发言,并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要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达成各项指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建立完善的机制,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文化旅游、社会治安、交通建设、产业布局、脱贫攻坚等融合发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满载情怀,树立样板和标杆,让人民群众享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作者:张焕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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