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干者“正名” 为担当者“护航”

10月10日,黄冈市纪委监委网站刊发了《对210名干部容错,对2377件不实举报澄清——黄冈容错动真格》的报道。2018年至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10名干部予以容错,对组织部门拟重新任用、重用的90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出具不影响任用的意见。对2377件次不实举报,果断了结并予以澄清,促使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笔者认为,这种为想干事者“开绿灯”、为敢干事者“兜住底”、不让“领头羊”成“替罪羊”的容错纠错做法,让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也打了一剂“强心针”。

容错,是为了让干部勤政敢为,不再畏首畏尾;纠错,是为了让干部依法办事、规范用权。黄冈市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实干者、清白者撑腰鼓劲,提供坚强后盾的做法值得推而广之。

当前,改革进入到深水区、攻坚期,剩下的全是“硬骨头”,任务之重、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呼唤更多实干家攻坚克难,需要更多勇于创新、敢于尝试的猛将、闯将、干将和狮子型干部。然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把干净和干事对立起来,奉行“因为怕出事、宁愿不干事”“求成不如求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甚至有的党员干部秉持“不做不错”的为官之道,“宁可不做,也绝不做错”,还有给实干者背后“捅刀子”“使绊子”的恶意诬告的也有之,黄冈市纪委监委推行容错免责机制因时而变、切中时弊,是鼓励党员干部创新创业的一个有力举措,必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创新实干的无穷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若是不分情况、不分性质,对有错的干部搞“一刀切”,不仅会打消那些原本想干事干部的积极性,甚至还会让其走向“怕困难、怕出事、怕犯错、怕担责”的“无为之谷”。为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必须旗帜鲜明地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合理“容错”,给改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避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毋容置疑,容错不是纵容,更不是为纪律“松绑”和“法外施恩”。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严格甄别“为公”与“为私”动机,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违法违纪”性质,科学划清“可容”与“不容”界限,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激励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加快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党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经验和优良传统作为严肃的政治要求,具体化地体现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当好改革“护航员”,在关键时刻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护航,做到监督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消极“避事”、畏缩“避难”、推诿“避责”和诬告陷害的人“无处藏身”,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绝不让“眉毛上流汗的人”成为“眉毛下流泪的人”。


(作者:姜元曙 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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