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晟论谈】政商交往要明确“正负面清单”

黄冈政商交往有了“明白纸”。日前,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政企沟通,优化营商环境,黄冈市委、市政府出台《黄冈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政商交往中10项正面行为和10项负面行为,划定了政商交往尺度和“安全区”,将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推进黄冈在“建成支点 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当先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面对“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和执纪监督越来越严的新常态,一些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接触联系俨然成了“瓜田李下”甚至是“雷区”、“禁区”。还有的为了和商人撇清关系,该办的事不敢办,该管的事不想管,这显然是对正常“官商关系”的歪曲和肢解。黄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清单》,为政商交往提供明确指引,既是对政商关系的正本清源之举,也是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新的具体举措。尤其是“负面清单”依据中央和省有关纪律规定,将政商交往主要禁止行为单独列出、规范表述,划清了政商交往过程中容易触碰的底线和红线,引导领导干部放开手脚、合规合理与企业交往服务,放心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为正常政商交往保驾护航。

“亲”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是一种行动的标杆。政商交往要明确“正负面清单”,旗帜鲜明地鼓励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光明磊落与企业、商(协)会正常接触、阳光交往,放心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主动参与符合规定的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推介、经贸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既要全面履行职责,争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做企业家的娘家“亲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树牢纪律观念,严守各项要求,纯洁交往关系,做到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保持洁身自好,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争做“厚道黄商”。

“清”是一种原则,一种规矩,是一种行为的底线。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为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旗帜鲜明地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关心和保护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谋私利的干部。要摒弃片面强调“避嫌”思想,敢“亲”真“清”,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有求不推、有难不避。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推拖绕”,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或查处。政商交往要严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既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又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在依规依纪依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助推黄冈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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