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英山(六)】东风化雨万木春

第五章  谋新求变 东风化雨万木春

1953年,中共中央确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1953年到1957年,英山县先后开展农业互助合作,手工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统购统销,统一财政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第一节  利国利民 主农产品立新规

——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计划收购”被简称为“统购”;“计划供应”被简称为“统销”。次年,统购统销的范围扩大到棉花和食油。英山的粮食、棉花、油料等农副产品,除农民自留部分外,均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购。1953年全县完成粮食征购1550万公斤,其中统购547.5万公斤,出售余粮农户40873户,占总农户数72.5%。1955年,对余粮户和缺粮户实行统一调剂,收购余粮,补充不足,“先吃自己的,后吃国家的”。1956年,对增产部分粮食实行“购四留六”(国家购40%,合作社集体留60%)。1954年,油料实行计划收购,全县完成57万公斤。1955年实行多种多得,增产多留。粮油实行定量供应,成人最高每月50-55斤,最低每月26-30斤;三岁以下儿童每月7斤,3-5岁13斤,6-9岁20斤。1953年起,粮食、食油、棉花、棉布实行因人定量、计划供应政策(简称统销),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经营,实行定时、定量、定点、凭票、计划的办法。如1954年每人定量布票8市尺。

第二节  聚财合力  众手浇开幸福花

——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组织

成立互助组  1952年春,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合作决议(草案)》精神,领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按照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逐步将耕牛、农具、劳力组织起来,实行互助生产,解决单干难于解决的困难。互助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临时互助组,有较固定的组员,忙互闲不互,互农不互副,一般以工换工,互助一次结一次账,耕牛农具自备自用,借用时以人工换或者付给报酬。二是季节互助组,生产有季节性的简易计划,劳力实行评工记分,以生产季节为段落清工结账。三是常年互助组,生产计划、评工记分、各种管理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这种互助对抗灾和发展生产的优越性较大。3月,全县第一个互助组是东畈乡黄永发互助组,全组7户38人,全半劳力11个,水田26.1亩,旱地16.7亩,耕牛两头半,大小农具齐全。县委派驻的工作组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办好互助组,到六月间转为常年互助组,县委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在全县逐步推广。1954年底,季节互助组发展到3539个,常年互助组1616个,2.56万户,16.24万人,参加互助组的户数占全县总农户的56.9%。

建立合作社  英山县委县政府坚持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培训骨干,重点示范”的方针,以早建的农业社为样板,团结周围的社、组,“请进来、派出去,交流经验,以社带组,和社组带单干”的办法逐步发展。1954年2月,县委举办历时八天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训班,参加受训的有408人。县、区、乡级联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运动,英山农业合作化加快了发展步伐,1954年,全县建立起初级农业合作社93个。1955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1233个,入社农户4.28万户,占总农户的72.2%,入社人口18.7万人,占总农业人口72.3%。1956年元月26日至31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专题讨论发展高级社问题。会后,英山掀起了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高潮,组织5个早办的高级社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报告,宣传高级社的特点、好处及建社办法。全县大部分初级农业合作社积极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至6月,全县建成高级农业合作社164个,入社农户30294户,占总农户的51.3%,入社的田地30.85万亩。初级社与高级社的入户总数为50717户,占总农户的85.9%。至年底,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高级社发展到422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7.5%。入社的田地30.85万亩,私有山林随着田地一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山林权即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制和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经济已经在农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英山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来源:英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