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正祛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湖北省纪委出台为干部澄清正名等两个工作办法,这标志着湖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两个工作办法”的出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向全省发出了为实干者鼓劲、对诬告者亮剑的鲜明导向。

检举、控告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也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的重要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然而,不实举报和恶意诬告不仅严重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还严重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消解了全面从严治党凝聚的正能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作为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监委出台“两个工作办法”,明确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严肃处理,又建立健全了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机制,同时大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法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从制度层面建立了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实干者鼓劲、对诬告者亮剑,一方面,要为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深深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厚爱,激发党员干部更加担当有为。另一方面,要坚决果断对心怀叵测的“邪”“浊”亮剑,注重倒追倒查诬告陷害行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查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陷害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激浊方能扬清,匡正必须祛邪。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既需要制度的保驾护航,更需要制度的落实落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遮风挡雨,既不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容抹黑没有问题的干部,以纪检监察工作的担当作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作者:通讯员 黄水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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