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双提升

“调查取证过程中复印件未盖章,主体身份资料不齐全,事实的证据不充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要继续调查相关人员……”6月24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对该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送来协助审核的一件信访件当面列出3条需要补充整改的问题,要求限期补查补证,完善文书材料。

县纪委监委把2020年作为审查调查质量提升年,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严把“质量关”,拧紧“安全阀”,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办案程序、严格审核案件质量,推动各个环节全链条规范完善,不断提高了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今年1至6月,共立案查处125人,同比增长22.5%,其中查处科级干部7人,谈话函询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的“高线”和“底线”,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守好审查调查“出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县纪委监委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不断完善审查调查工作程序,严把信访举报、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审理、处分决定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的程序关和质量关,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分档次、文书手续等方面对每一件案件进行梳理,全面审核案件实体和程序内容,从源头上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同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扎紧程序审批“篱笆墙”。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纪委有关要求,制定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模板,严格12项调查措施的审批和使用程序,做到逐级审批、程序规范、流程合规。加强对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时限、措施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案件质量定期考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

为守好审查调查“出口”,县纪委监委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分别针对线索处置、调查取证、审理定性、案卷规范、处分执行等环节,坚持把好“审批关、证据关、量纪关、质量关、监督关”,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从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再到初步核实、立案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做到相关负责人签字把关,全程留痕,既严防“灯下黑”搁置问题线索,又防止擅自处置问题线索、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事项等情况的发生。同时,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做好后半篇文章。该委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监督,从处分决定文书的送达、宣布和归档等方面,全面督查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加强与承办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提前对案件定性作出初步分析研判,加快审查进度。5月底,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的通知》,对全县201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整改自查,扎实开展一次“回头看”。通过边查边改边规范,重点了解案件质量整体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坚决把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要求贯穿于案件调查的全过程,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通讯员 肖浩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