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让生态道德根深蒂固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复工复产开启“加速度”,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然而,新冠肺炎给人们造成的伤痛,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以及境外疫情的蔓延,都另人“痛定思痛”。恩格斯说过,“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在“后疫情时代”,加强生态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已刻不容缓。

唱好“生态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圣人孔子有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证明,每一个地球物种包括人类自己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态位”。人类只有心存敬畏,对其他物种“不越界”“不侵犯”“不打扰”才是对自己的最好最大保护。近年来,我国民众生态意识、环保观念日益加强,但“人类中心主义”祸根深种,相当多的人生态道德观念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后疫情时代”,要趁热打铁,加大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宣传,唤醒民众生态道德意识。要加强舆论引导,将生态道德观念融入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贯穿到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让生态道德成为引领时代发展的“新风尚”。要加强学校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将生态道德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爱护花草,节约用水,拒绝铺张浪费。利用“大手拉小手”方式,达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齐步走。要树立规则意识。加大宣传《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言行和现象,及时曝光、批评,激浊扬清、弘扬正能量。

走好“实践路”,拒绝“言行不一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民众生态道德品质的养成,需要经过意识和行为等要素的反复锤炼,在生态道德实践中感受、体悟、辨析,才能真正实现从“知不知”“懂不懂”到“信不信”“行不行”的转变,才能将生态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知行合一。“后疫情时代”,要将生态道德实践纳入公民道德实践体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培育实践基地,借鉴“绿色旅游基地”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地各种资源,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水电站、水域沿线生态资源等,将生态道德理念融入基地建设。加深区域合作,做好“旅游+”文章,打造“地球村”,设计“亲近自然”旅游路线。在关注探究自身的生活方式和周围环境问题过程中,学习生态环保知识,树立生态道德意识,形成绿色健康生活的行为方式。要注重民众日常生活实践,民众的生态道德素养是从不浪费粮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和塑料袋、不践踏绿地草坪、不乱砍滥伐森林树木这样一些具体道德行为的反复实践中开始生发的。要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环境正义,让外部的他律转化为民众的自律,最后形成稳定的生态道德行为习惯。要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天蓝地绿水清深入人心,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通过发展方式的变革和生态修复还大自然以原色,进而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关爱、保护自然和野生动物的伦理自觉与生态道德风尚。

念好“政策经”,告别“制度法律空乏”。制度与法律是规约行为、道德教化中不可或缺的刚性力量。实现生态道德在广大民众当中根深蒂固,必须加大生态道德制度法律完善,实现建章立制走在前列。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目前,我国已出台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相关规定,在立法层面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各地党委政府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要充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包括政府、企业、公民个人在内的所有自然人的生态行为进行严格规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真正发挥法律制度对全体公民生态行为的规范、惩戒、震慑、警示与教育作用。要实现责任明晰,要改变过去单纯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强调“生态优先”,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明确政府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要制定严格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规范,加强总量控制,遏制企业无度开发与使用自然资源。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严格严厉追究其责任。


(作者:刘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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