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我县“国家宪法日”城区联合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飞达广场启动,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参加活动。

据了解,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此项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台,发放民法典、财政政策汇编等普法手册,面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宣传惠企政策、回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通讯员 :段俊 朱玲 李宏恩 李胜兰 肖增峰  吴衍 编辑:刘锦芮 审核:黄炎  终审:罗春生)